清償後不會立刻刪除
聯徵中心各類信用資料都有依法核備的揭露期限。債務清償後,相關紀錄通常仍會依規定揭露一段時間;期限屆滿後,聯徵中心才會停止對會員金融機構揭露。
常見資料的揭露期限
依聯徵中心公開資料,幾個常被詢問的項目如下:
- 逾期、催收及呆帳紀錄:自清償日起揭露 3 年,但呆帳紀錄最長不超過自轉銷日起 5 年。
- 信用卡繳款資料:自繳款截止日起揭露 1 年。
- 信用卡催收及呆帳紀錄:已清償者自清償日起揭露 6 個月;未清償呆帳最長自轉銷日起揭露 5 年。
- 信用卡款項未繳造成的強制停卡:未清償者,自停卡日起揭露 7 年;已清償者,自清償日起揭露 6 個月,但最長不超過停卡日起 7 年。
揭露期滿不代表債務消失
聯徵資料停止揭露,不會讓原本的債權債務關係自動消滅。聯徵中心也提醒,金融機構可能基於自身風險管理保有內部信用資料,因此聯徵報告已無紀錄,不代表每家銀行的內部資料都完全相同。
為什麼不能只看網路上的年限表?
不同資料類型、是否清償、清償日期與轉銷日期,都可能影響實際揭露期限。若需要確認個案,應申請自己的信用報告並向聯徵中心或原金融機構確認,不要只用單一日期自行推算。
本文依 2026 年 7 月可查得的聯徵中心公開資料整理;法規與公告可能更新,請以官方最新說明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