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結論
DBR 22 倍是銀行評估個人無擔保債務時常見的重要控管概念。簡單說,就是把個人在全體金融機構的無擔保債務總餘額,除以平均月收入,原則上不宜超過 22 倍。
哪些債務通常會被看進去?
金管會銀行局公開函釋中提到的範圍,包含信用卡、現金卡及信用貸款等無擔保債務。實務上銀行會依聯徵資料、申請文件與自身授信政策,整理申請人的既有負債與還款能力。
DBR 怎麼簡單理解?
假設平均月收入為 5 萬元,22 倍就是 110 萬元。這不是保證可貸額度,而是銀行衡量無擔保債務是否過高的一個重要上限概念。若既有信用貸款、信用卡循環或其他無擔保負債已接近上限,新增信貸空間通常會受到影響。
有沒有例外?
銀行局函釋也整理部分排除適用 DBR22 的項目,例如特定企業戶授信程序、一定期間內會設定擔保品的貸款,以及其他主管機關同意排除的項目。一般消費者申請銀行信用貸款時,仍應先把無擔保負債整理清楚。
申請信貸前可以先做什麼?
- 申請自己的聯徵信用報告,核對目前借款與信用卡資料。
- 整理每月收入、薪轉、扣繳、勞保與財力證明。
- 計算現有無擔保負債大約是月收入的幾倍。
- 若目標是債務整合,先確認整合後月付金是否真的下降。
- 不要為了提高額度而提供不實收入或不實用途。
DBR 22 倍是重要規範概念,但實際核准金額仍由銀行依授信政策、信用紀錄、收入穩定度與還款能力綜合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