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結論
債權被銀行轉讓給資產管理公司後,就算你已經和資產管理公司和解或清償,也不代表聯徵資料一定會自動變成清償。聯徵中心說明,若信用報告沒有清償資訊,可能是資產管理公司尚未來函報送註記,建議請資產管理公司發函至聯徵中心辦理。
債權轉讓是什麼意思?
債權轉讓通常代表原金融機構把債權移轉給資產管理公司或其他受讓人。信用報告可能會出現債權已轉讓、信用卡債權再轉讓、主債務轉讓等資訊。這些資料會影響銀行判斷債務是否已經處理完畢。
為什麼我已經繳了,報告還沒變?
聯徵中心公開資料指出,若當事人綜合信用報告沒有該項清償資訊,可能表示資產管理公司沒有來函報送註記。若資產管理公司已停業或債權再轉讓給第三人,可能需要由最終債權受讓人或債務人、保證人向聯徵中心提出申請。
申請清償註記通常要準備什麼?
- 債務清償證明書。
- 債權讓與或債權移轉相關證明。
- 身分證明文件。
- 能說明債務發生、移轉、清償日期與清償方式的文件。
- 若涉及保證人,確認是否需要免除保證責任註記。
申貸前要注意什麼?
若信用報告仍顯示未清償、債權轉讓或資料不完整,銀行可能會保守看待。申貸前應先確認最新信用報告、未清償債務資訊、清償註記是否一致,避免送件時才發現資料還沒整理乾淨。
債權轉讓案件最怕「以為繳完就沒事」。真正關鍵是清償資訊有沒有正式被報送或註記到聯徵資料裡。